张乃根主任为法学院师生做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 2022-07-14   浏览次数: 258

张乃根主任为法学院师生

“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人工智能与中国专利制度及其完善

202247日晚,由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砥砺奋进,共克时艰线上系列法学讲座第一讲——人工智能与中国专利制度及其完善讲座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乃根主讲,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忠法主持。百余名复旦大学校内外的师生和实务界人士参与本次讲座。



 



讲座第一节主要介绍人工智能相关知识产权新问题。张老师以数控机床这一非网络化时代人工智能的应用为切入点,结合1981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戴蒙德诉迪尔案(该案判决明确作为整体的计算机程序可作为工序获得专利权),分析了非网络化人工智能相关知识产权问题。进入网络化时代,知识产权发生了很大变化:类人机器的出现引发学界对知识产权主体从自然人智能人的思考;小米人工智能音箱等网络音响的出现也带来新的著作权问题。

讲座第二节聚焦人工智能与中国专利制度的完善,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软件发明专利。本部分,张老师结合2021115日施行的《专利审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指出纯粹的算法或单纯的商业方法缺乏可专利性;此类算法或商业方法须包含技术特征,且软件和硬件作为整体,才得申请和获得专利。为便于理解,张老师以图像识别(卷积神经网络模型的训练方法)和共享单车的使用方法为例,分别阐释了包含技术特征的算法和包含技术特征的商业方法。

第二部分,功能性技术特征的软件发明专利。本部分,张老师围绕诺基亚公司诉上海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其SEP专利权系列案件,介绍了美国和欧洲有关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规定,由此阐明2017年《专利审查指南》中将 功能模块修改为程序模块的背景和缘由。同时指出,2017年修改后,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在如何判断模块等问题上还有待探讨。

第三部分,外观设计专利。本部分,张老师介绍了与人工智能软件有关的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标准,并结合我国于今年2月加入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我国《专利审查指南》、德国《外观设计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了我国与软件有关的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及保护规则的完善路径。

最后,张老师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制度管辖权的变化。为统一全国专利的审判标准,201812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民事案件的二审包括外观设计在内的三类专利的行政案件的二审权限全部集中于最高人民法院。

   随后,主持人马忠法老师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马老师首先感谢了张老师细致的讲解,同时为听众梳理了讲座的总体脉络,加深了听众对讲座的整体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