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成立三十周年暨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 2025-05-31   浏览次数: 10

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立30周年学术论坛暨第二届复旦知识产权发展论坛成功举办



2025524日,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立30周年学术论坛暨第二届复旦知识产权发展论坛在复旦大学逸夫楼、逸夫科技楼成功召开。本次论坛以“AI时代科技与产业融合中的知识产权”为主题,主会场进行开幕式致辞、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及主旨嘉宾发言活动,同时设“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发展的实务趋势与国际视野”、“面向‘十五五’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创新”、“知识产权青年论坛”四个分论坛,汇集知识产权领域的全国优秀学者于一堂,聚焦人工智能时代热点共商共议前沿知识产权话题,为知识产权生态建设贡献集体智慧。


                              论坛开幕式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杜宇主持论坛开幕式,对各位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并对本次论坛寄予了高度的期望,对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立30周年表示热烈祝贺。

复旦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陈志敏代表主办方复旦大学致开幕辞。陈志敏校长指出技术发展既为知识产权领域带来创新机遇,但也伴随着新的风险挑战。当前,我国人工智能科技发展在局面大好的同时,也面临严峻国际环境和技术不确定性带来的挑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努力破除制度障碍,及时创制新规则。他指出了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的新发展、新趋势,对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始终紧扣科技发展前沿脉搏表示充分肯定,并期待研究中心未来能围绕产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产出具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为上海知识产权生态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芮文彪出席论坛,代表上海知识产权局致辞,指出人工智能作为上海三大先导产业之一,其创新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息息相关。本次论坛主题紧扣时代发展趋势,对上海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他强调,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设立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委员会,将进一步完善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产权生态,优化AI技术助力知识产权发展的路径,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与价值实现。芮局长对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在人才培养、成果产出等方面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期待与会嘉宾深入探讨人工智能时代知识产权的新挑战、新机遇,共同为行业发展贡献智慧与解决方案。

中国科技法学会副会长龙卫球代表中国科技法学会致辞,指出科技是驱动发展的核心动力,必须将科技创新纳入法治化轨道,以制度保障促进技术良性发展。当前,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AI技术的革新正在催生全新的知识产权问题,大模型训练、算法创新、数据权属等前沿领域对传统知识产权体系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应加强推动AI产业步入科学、规范的发展轨道。本次论坛汇聚学界、业界专家,希望充分发挥跨学科优势,深入探讨AI与知识产权的融合与冲突,为行业治理提供更多创新思路与解决方案。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夏咸军代表上海市法学会致辞,殷切期望与会专家学者能够立足前沿实践,在本次论坛中深入探讨AI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路径,形成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夏秘书长特别强调,上海市法学会将持续推进“一体两翼”学术体系建设,同时呼吁各方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通过学界智慧、业界实践和政策引导的良性互动,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接下来进行了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赵文斌主持征文颁奖仪式,由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张乃根为获奖青年学者进行颁奖。

为支持学术创新、奖掖青年英才,本届论坛面向全国青年学者和研究生公开征文,共收到来自全国高校、科研单位、实务部门的青年作者论文100余篇,经过组织五位专家匿名评审、中心有关专家复审、公示等程序,最终评选出一等奖2篇(奖金各1万元),二等奖6篇(奖金各6000元),三等奖9篇(奖金各4000元)、优秀奖20篇(鼓励金各400元)。奖励金由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创始主任(现名誉主任)张乃根教授资助。


颁奖仪式结束后,由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马忠法播放来自19家相关单位的贺信集锦视频。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国科技法学会以及诸多兄弟院校纷纷发来贺信,祝贺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立30周年!


                              主旨嘉宾发言


接下来进入主旨嘉宾发言环节,由原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陈乃蔚主持。

首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吴汉东作关于“人工智能时代的知识产权:法律价值、政策立场与规范架构”的主旨演讲。吴汉东教授以探讨人工智能主体性为线索,将演讲分为法律价值、政策立场与规范架构三个部分来进行,其中吴教授指出,此处的法律价值意指立法者的目的,主要提出了正义(伦理理性)、效率(经济理性)、创新与安全(科学理性)这四点;在政策立场上,吴教授提出了区别于法律革命主义和法律保守主义的第三者立场——“开放的”保守主义或“谨慎的”革命主义,在这种立场上能够达到立法稳妥性与适法灵活性的统一、权利行使者与责任承担者的统一、法律规制与技术控制的统一;在规范架构上,吴教授提出了“主客体界限正在模糊”“二元主体相分离”的论点,同时对以“人本主义原则”为要义的主体制度和以“非物质性财产”为主旨的客体制度进行了阐述。

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知识产权中心名誉主任李明德从现实观点出发,向大家作“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保护”主题演讲。李明德教授介绍了技术和市场模式不断发展的社会趋势随着机械、无线电广播、电视电影、生物工程等技术的创新和市场交易模式的进步,知识产权制度随之持续完善的时代规律随着计算机、人工智能等技术涌现,知识产权制度也面对新的时代挑战,并应及时作出回应。李明德教授结合实务研究,提出了关注认定人工智能主体性判断人工智能作品独创性的标准、定位人工智能模型的训练是否具有商业性问题,为各位学者的学术研究开阔思路。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张乃根作题目为“人工智能时代专利保护国际协调新发展”的发言演讲,主要就“AI技术发展是否改变专利保护原理?”“晚近中美欧专利保护的新发展”“专利保护国际协调的新发展”三个要点作介绍,详实可靠的数据文献作支撑,重点对专利等方面的国际动态向大家进行了详细阐述。张乃根教授向大家系统介绍了面对当前人工智能不断发展的挑战,专利制度面临的结构性转型与应对全球治理的新路径,特别强调在技术与法律不断交织发展的背景下,强化国际协调与制度创新对于促进全球创新与专利进步的重要性。


中国科学院大学讲席教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作题目为“AI驱动下的知识产权生态系统重构”,指出人工智能的涌现深刻改变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范式,并将重塑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格局,引发国际竞争与合作的新态势。他强调,人工智能技术日益成为各国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的重要砝码,在此背景下,中国应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推动优化一个公平合理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格局,构建一个更加开放、动态和智能化的知识产权生态系统。

上海农商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王粟旸向大家作题为“知识产权金融赋能技术成果转化——上海农商银行激发早中期科技企业创新活力”的汇报演讲。王经理介绍了“创投型”银行如何赋能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系列配套服务、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多种专业金融服务,以支撑上海的先导产业落地实现转化技术成果,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缓解初创企业资金压力。


                             分论坛研讨


下午的分论坛研讨分别在逸夫科技楼的四个会场展开,围绕不同主题,各位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而精彩的交流。


分论坛一:“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知识产权”


该分论坛的第一单元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陶鑫良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吕炳斌教授与谈。与会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冯晓青教授线上分享了人工智能时代知识产权制度变革的思考,提出应对著作权客体制度、主体制度、限制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进行变革,接纳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受著作权保护,重构人工智能时代作者身份确认制度,赋予文本与数据挖掘合理使用地位并明确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主体地位和侵权责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管育鹰教授探讨了AI训练版权侵权例外规则及其限制,侵权例外是否成立以及合理使用是否须法定的问题,如果人工智能的训练与使用与著作权人造成利益冲突,在司法过程中应对其进行适当限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玉烨教授围绕人工智能文生图的独创性进行探讨,认为自然人创作仍然是著作权保护作品的条件,独创性是指作品的表达方式是创作者独立构思完成的,人工智能文生图并不必然产生智力成果。

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炼红教授围绕AIGC作品独创性判断标准进行探讨,从计算机视角下作品创作的发展过程和趋势出发,考察了AIGC作品独创性判断标准,回归著作权法上关于“作品”的规定,重新阐释了AIGC独创性构成要素和司法认定标准。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徐俊副庭长首先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在作品生成主体模糊、训练数据大规模抓取以及侵权识别和维权成本攀升等方面对既有版权框架构成系统性冲击;继而强调需通过完善立法规则、运用技术治理手段并建立多元协同机制,重塑适应数字创作生态的版权保护范式,以实现创新与权利保护的动态平衡。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刘维教授围绕数据产品的赋权逻辑展开分享,指出应通过谨慎界定排他权的范围以保障最大化的公共领域,以此促进数据开发和流通,给消费者带来竞争福利。

上海政法学院曹阳教授的报告以全球与中国生成式人工智能版权判例为切入口,指出作品属性认定、训练数据合理使用与平台过错判断是当前三大争议焦点,进而主张引入“同质行业理性人”动态注意义务标准,并通过数据集体许可与多元主体协同,在促进高质量数据流通和模型创新的同时实现权利保护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平衡。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袁真富副教授则强调,AIGC结果属于模型“计算”而非人类智力创作,缺乏传统稀缺性与激励基础,若赋予专有权将加剧寡头垄断和数据殖民;因此应总体保留于公共领域,以降低算力与交易成本并维护信息自由流通,同时通过来源标识、AI率检测和补偿机制解决混合生成及权益分配的现实困境。

复旦大学法学院吕炳斌教授指出,本单元的讨论主要围绕人工智能的著作权问题展开,体系化地呈现了当前人工智能引发的知识产权问题,专家们主要从立法论、解释论两大角度展开了讨论,但都离不开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问题。




该论坛第二单元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德雷教授主持,厦门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林秀芹教授与谈。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陶鑫良教授围绕知识产权登记存证,提出应全面加强与生俱来知识产权的信息登记存证,亟待创建强化商业秘密信息的登记存证体系,重点完善技术秘密之信息登记存证组合举措。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宋晓亭教授探讨了脑机接口技术的专利伦理,首先介绍了脑机接口技术的具体内容,指出其专利保护已经触碰到生命尊严的伦理边界,应考虑脑机接口专利权的获得、脑机接口专利权的使用和限制,建立专利伦理审查机制。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丛立先教授围绕数智时代的作品版权保护开展讨论,分别探讨了新技术新业态的版权客体、关于作品的典型案例与争议、《著作权法》作品条款的修改、人工智能版权问题的司法实践出发,对作品的范畴和版权保护进行了重申。

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国斌教授在线上就数据类商业秘密司法案例进行评述,首先分析了数据类商业秘密的类型,介绍了数据类商业秘密保护引发的核心争议,最后对数据商业秘密的有关典型案例进行评论。

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处法务长孙文玲特助在线上分享了台湾人工智能法制最新动态,台湾人工智能基本法正在立法过程中,其草案目前遵循了研发及利用的七大基本原则,草案重点包括政府推动AI发展、政府监管机制、问责机制、个资隐私和资料治理等方面,现阶段待解决的议题包括人工智能整体发展策略、资料治理、著作权、美国管制政策等。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刘慧副教授刘慧指出AI创作潜力已获实践验证,但AIGC版权不能完全依赖个案认定。在识别创作者身份时应识别人类的参与程度,而各国对人类贡献判断标准不同。应构建AIGC版权专门公示规则。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特聘副研究员姚叶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著作权侵权的理论溯源与制度构造出发,指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侵权判断的法律规则出现失灵,最后提出在场景类分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侵权判定的思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浩然从创设型机制到支撑型机制出发探讨了数字时代信息财产法律保护的范式,指出知识产权法对数据的两种保护逻辑,探索了数据保护的商业秘密边界,提出数字时代完善商业秘密的构想和实施路径。

  林秀芹教授结合每位发言人的发言做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点评,指出知识产权登记存证的问题有待具体考察,并着重探讨了商业秘密的部分议题,指出商业秘密保护须在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合理保护间进行平衡。

各位专家的发言深入浅出,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视角。





分论坛二:“知识产权发展的实务趋势与国际视野”


下午的分论坛二以“知识产权发展的实务趋势与国际视野”为主体展开。第一单元由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蒋坡主持,由上海开放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院长芦琦与谈。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何敏教授围绕国企创新与产业融合展开,聚焦国企的成果转化问题,建议建立合理的科技成果产权分配机制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从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聘特聘教授朱雪忠就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做了专题分享,指出我国各省市数据知识产权等级证书在名称、有效期、办法机关等方面差异较大,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的合理性有待考察。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棣枫的分享聚焦职务发明权属,分析了离职后职务发明的认定、权利归属以及专利法中相关条款解读等在实务中被忽视、但却有可能对单位和发明人的权利产生重大影响的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杨明围绕知识产权交易中的自治与规制展开,对知识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市场失灵、知识产权制度在交易中的作用、以及知识产权制度与市场间的互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强针对《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引入的专利链接制度可能产生的反垄断问题进行分享,指出专利权利人可能会滥用专利链接制度中的药品管理信息登记机制,应当明确法律责任,预防专利权利人滥用专利链接制度。

金杜国际中心知识产权业务负责人楼仙英分享了人工智能时代中国企业出海的业务安全以及知识产权策略,建议企业构建全球化IP保护体系,,以"法律+商业"双轨策略化解风险,在技术竞争中占据主动。

复旦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宝山)法律顾问沈建人聚焦人工智能时代下商业秘密保护的挑战,分析了企业在人工智能时代面临着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强调需明确训练数据的合理使用边界,完善模型合规管理。

北京安杰世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易智新通过多个典型案例系统阐述了游戏行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司法实践,建议企业建立分层保护体系,兼顾经营秘密与技术秘密的司法救济路径。

最后,本次会议的与谈人上海开放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院长芦琦对本场会议进行总结,指出数据兼有财产和知识的双重属性,同时强调人工智能时代通过多方视角分析数据的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企业数据保护问题。


第二单元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许春明主持,金阳光集团中国总部董事、原法务部总经理徐新林与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程永顺讨论了新时代中专利制度的适用与完善问题,分析了当前的专利诉讼中原告由于专利的权属、保护范围、侵权判定和赔偿等的不确定性而在实质上出于不利地位,并指出专利法应当对权利人提供更完备的保护。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原审委会专职人员/二级高级法官陈惠珍讨论了搜索关键词隐性使用行为的侵权判定问题,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正案草案第七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方案。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建锋的分享聚焦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检察机关的定位于发展,指出检察机关应当提高自身解决涉外知产问题的能力,同时还要构建检察综合履职,激活检察机关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的职能。

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妙春、合伙人沈锃桢就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分享,在详实的案例分析的基础上讨论了实践中知识产权与人力资源的交叉管理问题以及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专利权争议,并指出企业应当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创设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岗位。

上海汉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达的分享聚焦标准必要专利(SEP)和知识产权开源,详细分析了二者的运行逻辑及其对科技创新的作用,并指出人工智能时代的知识产权需要从整个科技生态的角度进行研究,关注数据、算力、算法等多维度的知识。

上海隆天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小兵分享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及其应对措施,分析了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数据知识产权存在的一些问题,指出当务之急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探索数据保护的基本原则。

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宇扬分享了数据抓取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实务,通过案例分析强调了数据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平衡,以及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性。

最后,本次会议的与谈人,金阳光集团中国总部董事、原法务部总经理徐新林分享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发展中的里程碑事件,指出数字时代竞争规则、技术标准的制定至关重要,技术问题与国家战略息息相关,因此我国应当积极地掌握规则的制定权,这对法律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分论坛三:“面向‘十五五’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创新”

该分论坛在复旦大学逸夫科技楼成功举办。来自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信息中心、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多家单位的领导、专家及业务骨干及上海地区其他高校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50余名从业人员参加。

会议由复旦大学图书馆副馆长、复旦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复旦大学大健康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应峻主持。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处长严睿、复旦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仲实及复旦大学图书馆党委书记兼常务副馆长、复旦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主任侯力强先后致辞对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

严睿首先对复旦大学120年校庆表示热烈祝贺,他全面介绍了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成就和措施,肯定了复旦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支撑成果转化、课题研究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他强调知识产权服务要以国家战略为关键牵引,持续深化服务创新的战略规划,指明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表达对本次会议后未来产出更多成果的殷切期待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处长严睿致辞


仲实对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及各机构及上海市高校及其他单位对复旦大学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指出复旦大学始终牢记“守正创新、服务国家”的使命担当,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服务国家战略的关键抓手,并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两方面,他分享了复旦大学以先行者姿态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改革,构建具有复旦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实践探索与思考。

复旦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仲实致辞


侯力强首先对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及支持复旦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诚挚感谢!侯力强书记指出,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肩负着发扬学校百廿年来“追求卓越、永续创新”精神写照的使命,复旦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积极响应国家重大创新发展需求,发挥高校资源优势,在实践工作中以“三大突破”推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升级,并期待与各兄弟院校携手谱写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崭新篇章。


复旦大学图书馆党委书记兼常务副馆长力强致辞


会议特邀五位嘉宾作主题报告。

中国科学院生命科学信息中心副主任熊燕作《面向生物制造产业的专利数据库构建研究与实践》主题报告。她分享了其团队通过专利分析构建合成生物学知识图谱,DNA合成与信息储蓄技术知识图谱,并开发“生命健康科技成果数据库”,建立成果转化评价指标体系等实践案例,并呼吁高校知识产权服务需聚焦高质量数据标准建设,破解专利布局壁垒,推动“科技创新-专利培育-产业转化”全链条协同,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科学院生命科学信息中心副主任熊燕作主题报告

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林鹤作《AI赋能知识产权服务》主题报告。他在报告中聚焦AI在专利服务及其它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应用,以实践案例为基础分享了大模型技术在专利检索、技术分解、专利文本撰写、趋势预测及侵权监测等场景中的相关应用探索,指出当前AI知识产权服务所面临的挑战集中于专业语料不足、多模态技术融合及法律伦理规范等方面,并呼吁需不断提升大模型的深度学习能力以提升服务准确度,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从“工具辅助”向“智能驱动”跃迁。

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林鹤作主题报告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副馆长潘卫作《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发展与展望——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主题报告。她分享了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在知识产权信息素养教育、开展特定性检索、支持学科发展、辅助国家重点实验室转型、高价值专利培育以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等方面的实践案例,分析了实践工作中的问题难点,最后提出面向“十五五”,中心将聚焦AI技术赋能专利标引与检索,建设生物医药等专题数据库,强化“产业化导向”预评估机制,推动高价值专利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的工作展望。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副馆长潘卫作主题报告


同济大学图书馆副馆长、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王从军作《AI在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的作用探索》主题报告。王馆长基于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发展与困惑,指出了AI带给IPIS的挑战与机遇,聚焦高校专利转化率长期处于低位的问题,提出“AI+专利定制”,如通过解析科研项目申报书,智能识别潜在创新点并匹配市场需求,实现高价值专利培育前移;构建机构知识库与学者画像系统,精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等解决方案,并呼吁将专利转化纳入学科评估指标,联合地方政府设立专项基金,破解高校专利“重数量轻质量”困局。

同济大学图书馆副馆长王从军作主题报告


华东理工大学图书馆副馆长、华东理工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主任李楠作《数智驱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创新思考》主题报告。李馆长指出,AI技术正重塑知识产权服务生态,图书馆在利用智能问答、专题数据库构建等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的同时,也面临数据安全、伦理规范及服务模式重构等挑战。她分享了华东理工大学知识产权中心探索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集成专利检索、管理及分析工具,推动服务从“人工主导”向“人机协同”转型的实践案例,并呼吁未来需强化数据底座建设,深化AI在技术解读、策略推荐等全链条应用,构建“数据-工具-场景”闭环生态。

华东理工大学图书馆副馆长李楠作主题报告

在会议的圆桌论坛环节,东华大学图书馆馆长方建安、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副馆长张绍文、上海大学图书馆副馆长郑维、上海海事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主任张善杰围绕“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实践创新与未来展望”的议题展开热烈讨论。圆桌论坛聚焦实践成果与战略突破,各校分别介绍了在嵌入式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创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及构建协同机制等特色模式,并面向“十五五”勾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发展蓝图。

东华大学图书馆馆长方建安


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副馆长张绍文


上海大学图书馆副馆长郑维

上海海事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张善杰


主持人:复旦大学图书馆副馆长应峻




最后,复旦大学图书馆党委书记兼常务副馆长、复旦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主任侯力强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分论坛得到了来自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及上海市各相关单位的支持,通过主题报告、圆桌论坛等形式,共同探讨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在多个领域的深度碰撞,诸多宝贵的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视角和鲜活的经验。

本次分论坛紧扣“面向'十五五'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创新”主题,上海知识产权局领导的战略指导及与会专家的深刻见解在这里碰撞与融汇,就构建智能化、场景化、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达成重要共识,为"十五五"期间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创新发展指明了实践路径。


分论坛四:“知识产权青年论坛”


下午的分论坛四以“知识产权青年论坛”为主题展开。第一单元部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创新与治理研究院夏玮副院长主持,上海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王勉青教授进行评议。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司马航研究员分享了数据技术措施的法律定位和制度建构,特别是在日本和欧盟的数据财产权立法中,技术措施的应用及其对商业秘密保护模式的影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施小雪副教授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的合法化路径,对现有技术方案的分析,并探讨了复制权的历史发展及其在当前技术环境下的应用。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张明副教授阐释数据挖掘在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问题,分析了技术发展、法律改革以及国内外对数据挖掘的立法态度,并进一步提出了通过合理使用制度来平衡技术发展和作品保护的策略。东南大学法学院毕文轩老师探讨了脑机接口生成内容的著作权认定问题,分析了技术原理、独创性标准和版权困境,并提出了在特定条件下对脑机接口内容进行版权保护的观点。中山大学法学院徐璐研究员从法律之外的创新视角强调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版权侵权责任,主张在弱版权保护环境下通过市场和社会规范促进创新,并建议调整避风港原则以适应AI发展。安徽医科大学法学院余祥副教授主要分享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侵权判定规则的重构、以及如何通过标识和流程管理来确保作品的独特性和归属权。复旦大学法学院谢迪扬博士生提出了对当前专利授权伦理审查制度的完善建议,主张增设AI生成技术方案专利授权的伦理审查程序,并强调了发明人资格、生成工具及申请人资格的伦理审查重要性。南京大学法学院钱琳佳博士研究了商业人工智能数据训练中的版权问题,并提出采用版权默示许可方案以保障公平报酬权和选择退出权。南京师范大学李浩榕探讨了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在数字技术变革背景下的历史演变、司法实践、理论争议,以及如何应对新型智力成果带来的挑战。复旦大学法学院郑文龙博士生分享了数据监管沙盒的概念与应用,主张在数字经济中平衡安全与数据利用,推动监管方式从事前转向事中/事后,并建议在交通、教育等领域试点,同时强调构建安全的数据产品与监管机制。


第二单元部分由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党建伟副院长进行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丁文杰副教授进行评议。

山东大学法学院彭哲研究员讨论了标准必要专利和禁诉令的国际法律分歧,对比了美、德、中的不同立场,提及美国政策摇摆及传统解决方式(如WTO谈判),并指出禁诉令是结果而非原因,强调司法审判的被动性。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褚童副教授探讨了数字贸易中的网络安全治理问题,指出传统国际贸易规则对网络安全回应不足,介绍了三类网络安全治理框架,并提出了现有规则体系化与协调的理论探索需求。上海政法学院孙益武副教授深入研究了中国法院对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的管辖权争议,梳理美欧301报告批评与相关案件裁决,认为中国法院有权基于适当连接点作出全球许可条件裁决,这并不违反专利独立保护原则。安徽医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系张瀚洋研究员主要分享了专利数据在政府产业决策中的制度化应用,以及如何通过专利信息的分析来提升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精确性。复旦大学法学院王悦玥博士生分析了我国专利科技能力审查制度中伦理审查的缺失,并提倡加强专利法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效衔接,以完善科技伦理审查制度框架。复旦大学法学院陈子木博士生分析了标准必要专利国际平行诉讼中的管辖权扩张趋势、专利地域性原则的应用挑战,以及中国方便管辖规则的实践应用与优化方向。清华大学法学院苏艺博士生批判了“非表达性使用”概念的局限性,提出了基于交易成本、市场损害程度和使用方式的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合理使用类型化研究框架,主张回归具体场景分析而非对AI训练数据采取统一定性的方法。同济大学法学院严驰博士从自由贸易协定视角分析了CPTPP版权规则对AIGC著作权保护的影响,指出中国在复制权界定、保护期限和标识化管理等方面需要调整,以适应全球AI治理与高标准国际贸易协定要求。华东师范大学吴危同学对人工智能著作权侵权问题进行分阶段分析,认为数据准备阶段可能构成复制权侵权但有合理使用空间,模型训练阶段属临时复制不构成侵权,而输出阶段则可能构成多项权利侵权,整体主张在现有著作权法框架下解决AI侵权问题。




                               闭幕与总结


经过一天紧张而充实的研讨,论坛于下午17:30顺利闭幕。本次论坛围绕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创新等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与会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的发言不仅展示了知识产权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也为知识产权政策制定、法律完善和实务操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实务界人士提供了一个交流思想、分享经验、探讨问题的平台,促进了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深度融合,对于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将继续致力于知识产权研究和人才培养,为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