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常务副主任马忠法教授随商务部组织的“中欧知识产权交流代表团”访欧
发布时间: 2015-07-15   浏览次数: 299

2015628-77日,适逢中欧知识产权对话机制十周年、中欧建立外交关系四十周年及欧洲专利局(EPO)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三十周年之际,在商务部组织下,我中心常务副主任马忠法教授参加了“中欧知识产权交流代表团”对欧洲的访问。该团由国务院有关部委、法院、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及高校代表16人构成,就知识产权立法框架、执法、司法及创新政策等与欧盟的有关机构和EPO进行了充分交流。

在布鲁塞尔,代表团参加了“庆祝中欧知识产权对话机制成立十周年”活动,并先后与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欧盟委员会贸易总司及欧洲议会的贸易委员会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主要议题集中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地理标志等立法、执法情况。此外,就“创新政策”由欧盟及两所高校的教授与代表团进行交流。在卢森堡,双方就知识产权审判活动进行交流:欧方介绍其法院体系、司法实践活动及其图书馆和数据库,中方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及其改革。在慕尼黑,代表团与EPO国际合作部的领导进行交流,各自介绍专利法方面的相关事宜和新近发展。

此次代表团访欧,加强了中欧之间的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司法及相关创新政策的了解,为今后进一步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630日下午在欧盟总部布鲁塞尔参加“中欧知识产权对话机制十周年”庆典活动

                                                                                     76日代表团一行在欧洲专利局正门前留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