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计划在去年下半年有关外观设计专利的课题研究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开展《创意产业有关知识产权》课题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 问题从产业中来。外观设计所涉及的产业调研,主要是与外观设计密切相关的创意产业,以及与创意产业较为接近、关联的文化产业、、版权产业,研究该三者相互间的交叉、重叠关系,着重分析其中的一些新兴产业(如网络游戏、网络试听等)以及其中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关键作用的类别(如“软件与互联网信息服务”一类)。围绕外观设计,了解创意产业中可以相关授予外观设计保护的具体范围、现状、问题等。
2. 以外观设计为中心,主要研究我国外观设计与其他知识产权与权利的交叉关系,例如版权、商标权、知名产品包装、装潢等,研究实务中可能出现的同一客体存在多个权利保护以及各权利主体是否为同一人等各种情况下的权利重叠与冲突问题,结合典型案例。
3. 从《巴黎公约》、TRIPS协议(包括我国正在考虑加入的海牙协定)出发,研究外观设计的相关规定,包括授权条件、保护模式、保护期限等。在存在各国自由规定的前提下,比较研究包括美国、英国、香港、日本、德国等各国(地区)的外观设计法律制度,借鉴其长处,提出相应的完善我国外观设计立法的建议。尽可能地注重新兴领域,如对“产品”的定义(“产品”定义的扩展很可能是“外观设计”打破传统观念束缚的关键所在)。
4. 加强类型化研究,以电子产品、数字产品、纺织品为例。电子产品在现代社会的作用愈发巨大,对其界面设计是否应当予以保护、如何保护等问题现存争议;数字产品可能是对传统产品的一种革新,主要体现在产品的载体不局限于实物,类似于虚拟产品,亦有研究必要;纺织品由于其更替迅速有着特殊性,在TRIPS协议中也被特别指出,且常同时受到版权保护。另外,如纺织品、工艺品、乐器等产品也存在手工与机械的不同加工、制作方法,对此可能得到保护的情况是否会不同也值得关注。
5. (后续内容)调研2012年12月至2013年上半年来的我国外观设计的申请、授权、有效情况,在上学期课题报告第二章的研究基础之上补充更新数据。
6. 计划6月下旬举行一次专题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