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上海知识产权工作,为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服务
发布时间: 2012-08-07   浏览次数: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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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总第77期)

主办: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2012416

主管: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统筹上海知识产权工作,为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服务

         张乃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和上海市“十二五”规划,到2020年上海要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相适应、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四个中心”)。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是“十二五”时期上海经济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如何统筹上海知识产权工作,为此服务,值得重视、研究。

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涉及专利、商标、版权等各方面知识产权工作。国际经济中心应具有的产业核心竞争力,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与技术创新的专利工作息息相关。上海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如何跨越式地研发更多的产业核心关键技术?上海企业如何利用技术许可、转让等国际惯例引进、消化大飞机发动机、新一代核电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上海最有实力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产业领域核心技术?上海专利工作应加大规划和落实的力度。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与国际金融服务、国际服务贸易(包括信息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会展服务和旅游服务等)、航运服务以及航运金融衍生品交易服务等有着广泛的交叉联系。如何在这些相关服务业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声誉、且落地上海的企业所拥有驰名或著名服务商标、品牌?上海商标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除了文化服务本身包含文化产业(亦称版权产业、创意产业)中的版权工作,在信息全球化时代,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建设都须臾离不开应用软件及其系统的创新研发与运用,其中包含版权与专利工作。总之,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是一项史无前例、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亟待上海知识产权工作的体制创新,以期统筹全局,服务于“四个中心”。

上海已出台《知识产权发展“十二五”规划》,并已制定《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上海商标中长期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上海市新闻出版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我认为,总体上,上海知识产权的规划工作处于全国前列。上述一系列新的知识产权规划和纲要描绘了今后五年、十年的工作目标和落实步骤,鼓舞人心、催人奋进。但是,与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形势要求相比,上海知识产权工作仍存在不足。

第一,上海知识产权工作缺乏适应新形势的统筹机制。尽管已经和即将颁布的《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都是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统领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但是,上述各方面知识产权工作规划或纲要起草、制定,实际上是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工商管理行政局和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各自为政的产物。譬如,《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是20113月初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主要领导出席有关会议,邀请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和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分别负责专利、商标和版权部分的纲要调研、起草,同年6月底完成,直到12月才经专家评审。期间,我们参与调研、起草的单位未曾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会同上海市工商管理行政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专门商量有关纲要的制定。同时,我所参与论证的上海市工商管理行政局易稿近二十次的《上海商标中长期发展纲要(2011-2020年)》,似乎也未曾会同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的有关部门商量。显然,各自为政,“老死不相往来”。这既有自上而下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制的问题,也不无因循守旧的观念问题。作为政府部门的“局外人”和多年来担任本市相关知识产权各主管部门咨询专家的我,深深感到,这种体制和做法与历史赋予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重任,很不适应;与“四个率先”、“创新驱动”所要求的体制创新,差距甚远。诚然,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在决策制定有关本市知识产权发展纲要方面起到一定的统筹功能,但是,从有关纲要的起草过程以及先前我代表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负责的有关纲要实施的调研来看,现行的联席会议制度至少尚未能够全过程地起到统筹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有关工作的作用。在新形势下,上海亟待完善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机制。

第二,上海知识产权工作缺少为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尤其是“转型发展”的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相关服务业的统筹措施。如上所述,建设这些中心相关服务业亟待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声誉、且落地上海的企业所拥有驰名或著名服务商标、品牌。但是,迄今上海企业拥有的此类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很少。譬如,2010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上海企业拥有的26件驰名商标,属于服务业的有“永达”(汽车销售服务)、“金茂”(不动产出租、管理服务)、“中波”(C-P,船舶运输服务)、“小南国”(餐馆服务)和“锦江之星”(旅馆服务)5件,占总数19%。又譬如,2010年和2011年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先后认定的256件、377件著名商标中的服务业商标包括“惠罗羽博会”(组织交易会服务)、“正大广场”(不动产出租、管理服务)、“上海影城”(图形,提供电影院设施服务)、“新旺”(餐厅服务)、“联华”(图形,推销服务)、“大众”(旅行安排服务)、“北芳储运”(货运、储存服务)、“锦江”(JJ,船舶运输服务)、“新雅”(餐馆服务)、“德邦物流”(货运服务)、“国际饭店”(餐馆服务)、“上拍”(拍卖服务)、“上海国际机场”(SIA、空中货运客运服务)等,分别约占当年认定著名商标总数20%25%。尽管近年来上海在培育、发展驰名或著名商标方面加大对服务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比例有所提高,但是,现有的驰名或著名商标数量相对较少,且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寥寥无几。这与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实现“转型发展”的奋斗目标,显然不相适应。《上海商标中长期发展纲要(2011-2020年)》(第十九稿,2011624日)明确提出“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商标”,争取“到2020年,服务商标在著名商标中的比重提升至50%,在驰名商标中的比重提升至30-40%”。努力在金融、航运物流、商贸、信息服务、旅游会展等服务业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和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高端服务商标。”实现这一目标,关系到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全局,因此,这不仅仅是上海商标行政管理部门,更是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但是,2011119日发布的《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十二五”规划》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更缺乏对此的统筹措施。

第三,上海知识产权工作对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尤其是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所必需的基础性知识产权资源,缺少瞻前性规划开发、利用的统筹措施。如前所述,在信息全球化时代,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建设都须臾离不开应用软件及其系统的创新研发与运用,其中包含版权与专利工作。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专利法》,软件作品和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软件产品或方法可分别获得版权和专利权的保护。诚然为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提供适应信息全球化的各种软件系统支撑,不是上海本地企业单独能够承担的。但是,上海已具备了在全国领先的软件产业。据去年7月出版的《2010上海产业和信息化发扎报告——信息化》统计,2009年上海软件产业从业人员21.8万人,8家软件企业被评为中国软件收入百强企业,27家软件企业被列为国家重点软件企业,全国排名第二。大力发展上海软件产业,尤其是与加快建设“四个中心”休戚相关的软件系统产业,既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自身需要,更是实现“十二五”时期上海经济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的全局需要。目前上海与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有关的服务业所运用的各种软件系统多少是国外引进或许可的?哪些获得专利权保护?上海企业在2015年、2020年之前能够为相关软件系统开发提供哪些技术或产品?在版权和专利保护方面存在哪些问题?诸如此类问题,亟待上海市知识产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前瞻性调研和统筹规划、协调,跳出仅有相关主管部门“各自为政”的传统工作模式。可惜,已公布的《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拟定的《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似乎都没有对这样一个事关全局的工作给予足够关注,至少在我参与这些文件的前期调研或论证等有限观察角度来看,上海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性还很不够。如何走出一条适应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上海知识产权工作的创新制度之路,值得探讨。

为此,我建议2012年上海市第八次知识产权专家咨询会以“统筹上海知识产权工作,为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服务”为主题,听取专家们意见,尽快拟定相关政策性文件,在较短时间内明显提升上海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水平。此前,上海市各有关方面应通力合作,组织专题调研,拟定有瞻前性、针对性的工作步骤,事先为咨询会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专家们“有的放矢”。调研准备工作尤其要重视以下两个问题。其一,上海知识产权工作的创新体制问题。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行政管理体制呈现自上而下的分别主管专利、商标和版权工作的知识产权局、工商管理局(商标局)和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三足鼎立。知识产权局是名不符实;现行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迫切需要。如前所述,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是一项史无前例、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亟待上海知识产权工作的体制创新。上海能否在改革创新现行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走在全国前列,赋予其更有实质性的权限,兼顾务虚与务实的关系,统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规划和落实,尤其是为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服务,值得市委、市政府重视。其二,将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尤其是“转型发展”的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相关服务业的商标、品牌工作放到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说,“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上海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与专利工作最为密切,那么“四个中心”的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相关服务业建设与商标、品牌关系更大。如果到2015年、2020年,上海没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和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高端服务商标,那么这一建设目标的实现就很成问题。历史重任在前,时不待我。如何在较短时间内培养、发展一批高端服务商标,实在是迫切需要尽快组织力量调研,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统筹协调措施。(作者系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