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复旦知识产权发展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26-07-13   浏览次数: 10



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承办的“第四届复旦知识产权发展论坛”于202674日上午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法学楼202会议室成功召开。本次论坛以“未来产业与涉外知识产权法治”为主题,围绕涉外知识产权规则博弈与制度回应、未来产业出海的知识产权风险与合规治理、未来产业跨境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实务三个专题展开深入研讨。来自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行政和司法机关代表,以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知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高文(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元达律师事务所等实务代表,以及艾默生电气公司、人形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人工智能、数据治理、标准必要专利等前沿问题的法治回应。


论坛开幕式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马忠法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赵文斌发表致辞指出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加速发展,未来产业已成为全球科技竞争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领域,也对知识产权保护、数据治理及企业合规提出新的要求。当前,中国企业加快“走出去”,既面临国际规则竞争和跨境争议等风险,也迎来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重要机遇。本届论坛汇聚高校、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及实务界专家,旨在加强理论与实践交流,围绕涉外知识产权规则、企业出海风险和制度回应凝聚共识,为服务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及国家涉外法治建设贡献智慧。



上午的主题发言以“涉外知识产权法治的规则博弈与制度回应”为题,由上海政法学院蒋坡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副院长于波以及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吕炳斌与谈多位专家学者围绕涉外知识产权法治的规则博弈展开发表了精彩演讲研讨。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特聘长聘教授朱雪忠围绕“科学构建‘十五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指标”指出,指标体系应适应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国际竞争的新要求,避免单纯追求数量增长,更加重视专利质量与成果转化,通过优化指标结构和评价方法,引导知识产权事业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更好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战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建锋指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中的专利、数据与境外诉讼风险具有公共利益属性,而跨境取证困难制约涉外公益诉讼实施。为此,可要求在华具有实质商业存在的主体承担有限申报和数据提供义务,并完善财产保全与商业秘密保护机制。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徐红菊认为,技术遏制、WTO争端和药品可及性使知识产权地域性日益成为国际规则博弈工具。未来应明确地域性原则的适用条件与例外,在维护国家利益与保障国际技术协作之间实现平衡。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晓东指出,SAIL虽以交叉许可降低基础模型专利摩擦,但其退出、暂停和限制清单机制可能形成封闭的技术治理圈。我国应审慎评估企业加入风险,强化海外专利布局,并探索建设自主可控的人工智能专利合作机制。上海政法学院数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商建刚认为,各国对AIGC作品成立、作者认定和保护范围的规则短期内难以统一。可通过记录提示词、参数、版本筛选和后期修改,建立不同法域均可审查的共同事实基础。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任虎围绕欧盟人工智能法与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的相符性展开分析,重点讨论非歧视、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问题。他提出,应加强规则透明度审查、推动认证互认,并依法维护我国产业利益。上海政法学院数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孙益武指出,SEP全球费率裁决虽有助于降低平行诉讼成本,却也可能引发地域性、国际礼让和意思自治争议。应通过统一FRAND估值方法以及仲裁、调解等机制缓和管辖竞争。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王杰认为,算法推荐并不当然改变平台的服务提供者地位,责任判断的关键在于平台是否主动推动违法内容传播。过滤义务应限于紧急情形和明显侵权内容,以兼顾权利保护、表达自由和平台成本。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助理教授王玉凯指出,署名权的成立以作品和作者资格为前提,应区分事实署名与署名权行使。对于AI署名,应分别从作品认定、出版规范和学术评价加以判断,不宜当然赋予其法律效力。在与谈环节,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副院长于波在与谈中指出,本单元议题虽涉及涉外公益诉讼、知识产权地域性、人工智能专利合作、AIGC版权及标准必要专利等不同领域,但共同反映了数字技术和未来产业对传统知识产权制度的系统性冲击。面对权利关系跨境化、技术利用全球化和司法管辖竞争化,应准确区分不同场景,协调权利保护、产业发展与公共利益,并增强我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争端解决的能力。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吕炳斌在与谈中认为,各位嘉宾的发言集中呈现了技术发展背景下知识产权客体、行为和责任边界不断变化的趋势。相关制度研究不能停留于抽象概念,而应回到具体技术流程、利益关系和证据结构,明确平台、企业及权利人的不同义务。同时,应重视程序规则在跨境纠纷中的作用,坚持精准、适度保护,防止知识产权范围与域外管辖权不当扩张





下午的主题发言以“未来产业出海的知识产权风险与合规治理”为主题,由复旦大学图书馆副馆长、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应峻主持,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许春明与上海政法学院数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院长曹阳担任与谈人。七位嘉宾围绕未来产业出海中的供应链、知识产权和贸易合规风险展开研讨。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徐聪以虚拟货币产业为例指出,政府经济与安全政策会改变关键技术供应链,并与企业的经营调整形成双向影响。企业和政府均应从供应链韧性出发,综合评估贸易限制、技术依赖和知识产权风险。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审判长黄亮法官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了上海法院在涉外知识产权领域形成的国际化解纷、严格保护和数字化审判机制。他强调,应通过WIPO诉调对接、平等保护及技术赋能,提升涉外纠纷解决的效率与公信力。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保护处四级调研员王晓强指出,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呈现数量多、周期长和成本高等特点,企业应坚持“出海先布局、纠纷早应对”。上海已通过海外服务站、风险预警平台和专业指导网络,为企业提供预警、维权和争议解决支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创新与治理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李依琳指出,企业出海面临商标抢注、专利诉讼、商业秘密泄露及开源软件合规等多重风险。企业应在进入市场前完成目标国知识产权布局,并建立贯穿投资、产品、数据和争议应对的合规体系。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谢迪扬指出,RTA已成为人工智能技术、服务和产品贸易的重要治理工具,但存在俱乐部化、不完整和规则碎片化问题。提出,应增强区域规则的包容性,完善人工智能贸易规则,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工智能条款。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系讲师王悦玥指出,国家投资形成的技术秘密转化面临安全属性不清、权属分配模糊和国家保留权利不足等问题,其根源在于知识产权转化逻辑与国家安全逻辑的冲突。应完善技术秘密的分类、解密和权属制度,在维护安全的同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徐榕岭提出“标准必要专利公平转移”概念,强调SEP许可不仅是私人争议,也涉及TRIPS框架下的技术传播与公共利益。相关规则应在防止专利权滥用与维护创新激励之间实现平衡,并从国际法层面完善许可费率和救济机制。在与谈环节,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许春明在与谈中指出,从供应链韧性、司法案例、企业出海、人工智能贸易、技术秘密转化及标准必要专利等不同层面,呈现了未来产业知识产权风险的综合性与跨境性。企业应将知识产权布局嵌入出海战略全过程,统筹目标市场选择、规则识别、风险预警和争议应对,实现从被动维权向主动治理转变。上海政法学院数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院长曹阳在与谈中认为,各位嘉宾的讨论体现出未来产业出海已不再是单一的权利保护问题,而是知识产权、数据、贸易、安全与产业政策相互交织的系统性治理问题。相关研究与实践应更加重视规则之间的衔接,推动企业建立覆盖技术、人员、供应链和跨境交易的合规体系,同时增强我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提供中国方案的能力。



       主题发言三则以“未来产业跨境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实务”为主题,由复旦大学特聘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张乃根主持,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徐四立担任与谈人。八位嘉宾围绕未来产业出海中的专利海外布局、商业秘密保护及企业跨境知识产权攻防等实务问题展开研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国际中心知识产权业务负责人楼仙英指出,合规能力已从成本线走向核心竞争力,企业需重构IPData的保护及运营体系,建立“数据合规”与“数据运营”双轮驱动机制,以应对地缘政治下的双重合规压力。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主任薛琦系统讲解了专利海外布局的策略与实务,建议企业结合目标市场与竞争对手情况,灵活运用巴黎公约、PCT等路径构建严密的专利保护网,并善用PPH等加速程序。上海段和段(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国中剖析了商业秘密海外争议的新趋势,指出美国“商业秘密+专利”混合诉请已成常态,企业需警惕人才引进与技术合作中的泄密风险,并构建谈判防御底线。知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小兵聚焦AIGC平台版权合规,通过分析“奥特曼”、“美杜莎”等案例,建议平台区分输入端与输出端,建立全流程的版权注意义务与合规操作体系。北京高文(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玉和警示了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的刑事风险,以田某案和海能达案为例,强调中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及美国“民刑并罚”机制下的三重索赔风险,呼吁企业建立健全合规审查体制。艾默生电气公司知识产权总监刘永刚梳理了美国AI版权诉讼的关键进展,解读了Thomson Reuters v. ROSSKadrey v. Meta等标志性案件,指出AI训练数据的“合理使用”边界仍是争议焦点,且从“影子图书馆”获取数据的行为面临严峻法律挑战。上海元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玲分享了跨境知产布局与攻防策略,通过“DeepSeek”商标抢注等案例,建议企业坚持“出海先布局”,根据产品制造地与目标市场有策略地进行全球化商标布局,并积极运用337调查等规则进行攻防。人形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负责人王露围绕具身智能产业趋势、数据合规与知识产权策略指出,机器人技术路线迭代迅速,真机数据不足、模型评测争议、开源依赖及出海合规已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风险。企业应完善数据采集、模型真实性和开源许可审查机制。在与谈环节,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徐四立指出,知识产权不仅具有私权属性,更是国家参与国际竞争和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重要工具。当前企业海外布局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运用、事后被动应对等问题,关键在于缺乏资产意识和持续投入。企业应围绕真实市场需求开展前瞻性、精准化和高质量布局,将知识产权转化为市场竞争与维权工具;政府支持也应由单纯补贴申请数量,转向评价海外维权和市场拓展成效。






经过一天充实的研讨,论坛于17:30顺利闭幕。复旦大学特聘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张乃根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本次研讨围绕未来产业与涉外知识产权法治,从规则、制度、风险、防范、布局和保护六个维度展开,内容兼顾宏观政策、人工智能前沿问题与企业出海实务。与会专家分别讨论了知识产权发展指标、全球供应链风险、海外权利布局,以及AI专利、AIGC版权、平台责任、技术秘密和国际争端等议题。人工智能虽带来新的技术形态和适用场景,但专利、商标、版权制度的基本原理并未改变,关键在于将既有规则深入适用于新技术。今后应加强对AI专利、域外诉讼和国际规则的持续跟踪,围绕重点问题开展更加聚焦、深入的研究

本次“第四届复旦知识产权发展论坛”紧扣未来产业发展与企业全球化进程中的涉外知识产权法治问题,围绕规则博弈、风险治理、跨境布局与权益保护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与会专家立足理论研究、司法实践、行政管理、企业经营和法律服务等不同视角,形成了富有层次的交流与对话。论坛进一步凝聚了未来产业知识产权治理应坚持前瞻布局、系统合规、协同治理和利益平衡的共识,为完善我国涉外知识产权法治体系、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服务科技创新与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有益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