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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学院

                       

复旦大学法学院

                     

    复旦大学法学院初创于1929年(法律系),几经改组与调整,1981年恢复法律学专业,1983年重建法律系。200011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正式组建单一学科的法学院。

   复旦大学法学院现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国际法学等九个学科组和民商法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法治研究中心、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司法研究中心、比较法与普通法研究中心、日本与东亚国家研究中心、诉讼法研究中心等八个学术研究中心。2003年与2005年先后获批设立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博士点;2007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年,民商法学科被列入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此外,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复旦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和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等校级研究机构挂靠法学院管理。

   复旦大学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7位,其中教授32位(其中特聘教授2位,博士生导师24位)、副教授17位、讲师8位,36人具有博士学位。我院多名教师曾受各级国家机关邀请,参与立法、司法和政策咨询工作。建国以来,张志让教授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昌道教授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孙南申教授曾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另有多名教授任上海市人大和上海市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为法治建设提供实务性服务。近年来,董世忠教授、张乃根教授和龚柏华教授入选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张乃根、董茂云、龚柏华、谢佑平、季立刚、王志强、陈力等七位教授先后获“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王蔚副教授、孙晓屏副教授、郭建教授、段匡教授、杨心宇教授、侯健教授先后获“上海市育才奖”荣誉称号。

      1983年法律系恢复建立后即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和研究生。目前,在院学生1900余人,其中包括外国留学生200余人;研究生约占70%,本科生约占30%。

    复旦大学法学院与国内外多所著名大学的法学院系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包括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乔治敦大学法学院,爱尔兰都柏林大学法学院,德国Bucerius法学院,俄罗斯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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