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运用状况的中日共同研究》项目
发布时间: 2012-01-10   浏览次数: 806

 

二、    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调研情况

 

1、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的调研过程

根据中日共同研究的项目计划,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从20021010日至1210日,分两个阶段,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全面、深入的调研。在第一阶段的全面调研中,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行政或司法机构合作,全面了解上海地区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情况,从而根据本项目研究重点确定深入调研的中国企业。为了进一步在较大范围内了解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现状,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合作联合举办了“中国企业应对入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专家研讨会,邀请上海地区知名的知识产权专家和上海宝山钢铁集团等10多家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成功经验的中国企业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员,共同探讨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运用问题。在第二阶段的深入调研中,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组织人员分别走访了在上海地区具有产业代表性的5家中国企业,即,上海宝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钢”,钢铁产业)、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众”汽车产业)、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石化”)、上海华虹(控股)集团(以下简称“华虹(控股)”,电子产业)和上海恒源祥集团(以下简称“恒源祥”,纺织服装产业)。以下报告将以上述全面调研和个案研究的材料为基础,仅供参考。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不对其中任何数据的准确性负责。任何相关数据均以中国政府或相关中国企业的正式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