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活用
上述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活用方面也有成功的经验。比如上海宝钢申请的专利65%以上均在内部得以实施。仅2000年,上海宝钢实施专利所获经济效益达2.02亿元。如上海宝钢与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联合开发的“外耦滚筒机构协衡飞剪机”,共申请了5件专利,在上海宝钢内部实施,每年可获经济效益1.058亿元。
上海宝钢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已具备一定的技术输出能力。据统计,在一、二期引进的263件专利中,98.9 %能够熟练地在现场使用,1.1 %已不再应用,46.4%能够复制,16%在原有的基础上已改进。2001年宝钢技术贸易额近亿元。宝钢股份已经成立了技术贸易公司,大力推进宝钢技术的输出工作。具有4件专利的宝钢钢管水淬设备,在宝钢实施,产品的性能大大提高。中国天津某钢管公司原引进的德国同类设备使用效果不好,点名要引进宝钢开发的这套设备。上海宝钢经充分考虑,以技术贸易的方式许可给该厂有偿使用。该厂使用的良好效果又带动了中国包头市一个厂家的转让需求。
又比如,恒源祥完全依靠企业的知识产权活用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该企业拥有8个子公司,集团总部只有20多人,主要负责整个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知识产权的管理、活用。据评估,“恒源祥”三个字价值2.6亿人民币(约8200万美元)。恒源祥通过其商标许可使用,每年获得相当可观的收入。